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及用法
時間:2023-11-21 來源:養娃家
以在文言文中可以用作介詞、連詞,可譯為"用""拿""憑借""依據”"按照”"用(憑)什么身份","因”"由于","在""從","率領""帶領”,"和"跟","而""來""用來""以致等。
文言文以的用法和意義
1、作介詞:行為產生的原因,相當于因、因為、由于。
舉例: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“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,不可?!?/p>
2、作介詞:對事物的處置,相當于用、拿、把、將。
舉例: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“秦亦不以城予趙,趙亦終不予秦璧。”
3、作副詞:完成,相當于既、已經。
舉例:《史記·陳涉世家》:“得魚腹中書,固以怪之矣。”
4、作動詞:用,使用。
舉例:戰國·屈原《涉江》:“忠不必用兮,賢不必以。”
5、作動詞:做。
舉例:先秦·佚名《子路、曾晳、冉有、公西華侍坐》:“如或知爾,則何以哉?”
6、作動詞:認為。
舉例:戰國·劉向《鄒忌諷齊王納諫》:“皆以美于徐公?!?/p>
7、作介詞:憑借。
舉例:《曹劌論戰》:“忠之屬也,可以一戰,戰則請從?!?/p>
8、有時與“是”連用為“是以”或“以是,可理解為“因此”。
舉例:《出師表》:“是以眾議舉寵為督?!?/p>
9、作介詞:從、由。
舉例:《隆中對》:“然操遂能克紹,以弱為強者?!?/p>
10、作介詞:按照。
舉例:《曹劌論戰》:“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情?!?/p>
11、作連詞:用來、以便。
舉例:《出師表》:“誠宜開張圣聽,以光先帝遺德。”
12、作連詞,表示順承,相當于“而”,也可不譯。
舉例:《送東陽馬生序》:“手自筆錄,計日以還?!?/p>
13、作連詞:以致。
舉例:《出師表》:“恐托付不效,以傷先帝之明?!?/p>
以的3種用法
1.用作介詞。
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:
(一)表示動作、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、方法及其他,可視情況譯為"用""拿”"憑借""依據”"按照”"用(憑)什么身份"等
(二)起提賓作用,可譯為"把"。
(三)表示動作、行為產生的原因,可譯為"因”"由于"。
(四)引進動作、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,用法同"于",可譯為"在""從”
(五)表示動作、行為的對象,用法同"與",可譯為"和"跟”:有時可譯為"率領”"帶領”
2.用作連詞。
用法和"而"有較多的相同點,只是不能用于轉折關系。
(一)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,常用來連接動詞、形容詞(包括以動詞、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),可譯為"而""又""而且""并且"等,或者省去。
(二)表示承接關系,"以"前的動作行為,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??勺g為"而"或省去。
(三)表示目的關系,"以"后的動作行為,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??勺g"而""來”"用來""以致"等。
(四)表示因果關系,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,可譯為"因為"
(五)表示修飾關系,連接狀語和中心語,可譯為"而",或省去。
3.復音虛詞。
"以是”"是以",相當”因此",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