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地理環境決定論
讀音:dì lǐ huán jìng jué dìng lùn
基礎釋義
人地關系論的一種理論。認為人類的身心特征、民族特征、社會組織、文化發展等人文現象受自然環境、特別是氣候條件的支配。產生于18世紀 ,20世紀以后受到批評。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德斯鳩、英國的巴克爾、德國的拉采爾、美國的森普爾。
讀音:dì lǐ huán jìng jué dìng lùn
人地關系論的一種理論。認為人類的身心特征、民族特征、社會組織、文化發展等人文現象受自然環境、特別是氣候條件的支配。產生于18世紀 ,20世紀以后受到批評。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德斯鳩、英國的巴克爾、德國的拉采爾、美國的森普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