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聯合國秘書長
讀音:lián hé ɡuó mì shū chánɡ
基礎釋義
聯合國的主要行政負責人。由安全理事會提名推薦,經聯合國大會任命。職責是領導秘書處工作;在聯合國大會、安理會、經社理事會、托管理事會等會議中 ,行使其職權;向聯合國大會遞交年度報告;并有權將可能威脅世界和平與安全的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。任期五年,期滿可以連任。
讀音:lián hé ɡuó mì shū chánɡ
聯合國的主要行政負責人。由安全理事會提名推薦,經聯合國大會任命。職責是領導秘書處工作;在聯合國大會、安理會、經社理事會、托管理事會等會議中 ,行使其職權;向聯合國大會遞交年度報告;并有權將可能威脅世界和平與安全的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。任期五年,期滿可以連任。